学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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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关于做好 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

来源 : 院办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23-12-19     浏览次数 : 231

各系部、科室:

根据《事业单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浙江师范大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31231日学院在册的正式在编在职人员、人事代理人员、聘用合同制人员。

二、考核内容及等次

对教职工的年度考核,根据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人数不得超过所在学院、部门(单位)应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20%各学院、部门(单位)的优秀名额实行年度间调剂,优秀档次名额应当向一线岗位、艰苦岗位以及获得表彰奖励的人员倾斜。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 号)等相关规定:被考核人员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档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的当年,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当年及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党纪处分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三、考核组织

学院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小组组长为本学院主要负责人,由班子成员、系部负责人、支部书记、工会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为成员。考核工作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四、考核办法

教职工接受所在学院、部门(单位)考核小组考核,其中:

1.学校现职中层干部的考核工作由党委组织部组织,学院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的考核工作由学生工作部组织。

2.试用期、见习期教职工参加年度考核,其中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硕士及以上人员要求确定考核等次。

3.本年度6个月及以上的学校外派锻炼人员和援派干部、杭州亚运会专职抽调人员、孔子学院外派教师、离岗创业人员和其他外派人员,分别由党委组织部、浙江师范大学东体育场运行团队、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人事处和派出学院、部门(单位)负责考核;不满6个月的,由所在学院、部门(单位)负责考核。随任人员按协议规定考核。

4.内调、借用人员,在调入、借入部门考核。

5.在国内外学习培训人员,考核时应征求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意见。

6.长病假人员的考核按有关规定执行,人数不计入基数。

五、考核程序

1.考核小组与各系部核对参加考核的人员名单,明确优秀名额(附件1)

2.教职工本人登录学校“网上办事大厅”(http://ehall.zjnu.edu.cn/new/indexzjnu.html),进入“年度考核”填报系统,在线填写年度考核表并打印(请用A4纸双面打印,因存档需要,请勿改动表格格式);网上填写确有困难的,可以下载《浙江师范大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附件1)填写纸质表格。请于1225日下午5点前将《浙江师范大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以系部为单位汇总至院办。

3.各考核工作小组对教职工年度考核表所填内容进行审核、对教职工年度综合表现进行全面、充分的评议后,填写年度考核意见并确定考核档次。考核结果在各考核小组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由各考核工作小组做好复核和答复工作。

4.考核小组向被考核人反馈考核意见和考核结果,请被考核人填写意见并签名。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职务、职员等级、工资和评定职称、奖励,以及变更、续订、解除、终止聘用(任)合同等的依据。

正式在编教职工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可以按规定解除聘用(任)合同。人事代理人员、聘用合同制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可根据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附件1.bat365官网登录入口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2023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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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218